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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电子监管码制作规范-药监码制作要求
立象条码制品 更新时间:2023-11-07 08:42:00   

        根据《关于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》药监码制作要求必须符合如下要求:

  1.监管码样式
  为满足不同形状包装的需要,药品电子监管网提供三种监管码样式,生产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任选其一使用。

药品电子监管码制作规范-药监码制作要求



  2.技术参数
  符合国标:GB/T 18347-2001
  条码类型:Code 128C    数据类型:数字
  条码密度:≥7mils     数据长度:20位
  条码高度:≥8mm

  3.印刷要求
  印刷空白区域尺寸:条码两侧空白区≥10倍最小模块宽度(即:10X),其中X≥0.17mm,上下空白区宽度≥1mm。
  印刷颜色:条码中竖条颜色为黑色,空条颜色可为白色、黄色、橙色或红色。建议颜色搭配为黑白搭配。

  4.质量判定标准及判定规则
  符合国标:GB/T 14258—2003
  外观检测:条码印刷无脱墨、污点、断线;条的边缘清晰,无发毛、虚晕或弯曲现象。空白区宽度不小于本“条码印刷技术规范”规定的宽度。
  符号一致性:Code 128C的条码符号所表示的标识代码应与供人识读字符相同。
  符号质量:使用具有分级检测功能的条码检测仪检测条码,符号质量等级在C(1.5)级以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