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来源: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江苏分中心
2009年8月10日,《江苏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》(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56号)经省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,于10月1日起施行。
《江苏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》共分六章三十四条,详细阐述了商品条码管理部门和工作机构的职责,规范了商品条码工作程序和责任,加强了商品条码的管理;具体规定了商品条码的注册、编码、设计、印刷、应用等各个环节,贯彻执行有关国家标准,保证商品条码质量;办法的颁布加快了商品条码的推广应用,促进了商品条码在商品生产、仓储、物流、产品质量监管、电子商务等领域的应用,建立现代化的商品流通体系,促进江苏信息化发展;加大对冒用、伪造商品条码、使用注销商品条码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,维护商品条码应用的市场秩序,使商品条码的管理与应用标准化、规范化、法制化。 促进江苏省电子商务、商品流通信息化的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