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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条形码对于广大老百姓来说,最熟悉不过了,现在去超市购物结算的时候,在收银产前台,扫描的就是条形码。作为商品的代用身份证,有条形码的商品当然更让老百姓放心。但是近年来不少不规范甚至假冒的条形码充斥着市场,不仅让有些商品质量不过硬的产品蒙混过关,同时也扰乱了正常的经营秩序。国家新的《商品条码管理办法》已于今年十月一日正式实施,办法对市场上商品条形码的使用规范做了进一步明确。
假的条形码商品质量无法得到保证
因为具有结算准确快捷、方便统一管理等优点,目前,浙江省杭州的大小超市商场所销售的商品上几乎都用上了条形码,生产企业想把产品打入超市,也必须要有条形码。
浙江省物品编码中心主任胡辽克告诉记者,在1997年我省质监部门对市场条形码的一次检查中,竟发现有一半以上是假冒的。有的企业为了迎合消费者的心理,故意在商品上打上伪造的条形码,以抬高商品档次。一些超市也任凭这些“伪条形码”商品流入市场,损害了部分消费者的权益。
虽然近几年来商品条形码得到了一定的规范,但目前仍有少数超市销售的商品在使用假冒条形码。胡辽克告诉记者,由于超市无法准确识别假冒条形码,不仅耽误了顾客结账时间,手工输入还容易出现差错。同时因为产品没有经过国家统一条形码的认证,商品质量更是无法保证。
“店内码”将会渐渐的退出超市
目前不少超市使用的“店内码”也同样影响着商品市场的规范管理。
记者在杭城的一些超市发现,不少如瓜子、糖果、蜜饯等散装零食柜台内的商品都没有统一的条形码,顾客把食品装入塑料袋后,由营业员称好份量后统一封口,再贴上一张条形码。胡辽克告诉记者,这就属于“店内码”,是超市为方便结算内部制作的条形码,在条码数列排序和颜色尺寸上都跟国内统一条码有一定区别。这些“店内码”仅限于超市内使用,不具备流通性,无法与市场进行信息共享。
新的《商品条码管理办法》明确规定:生产者不得以店内条码冒充商品条码使用。质监部门建议,目前还在使用“店内码”的超市要尽快更换成国家统一的商品条码。
另外,新办法还规定,今后销售者不得以商品条码的名义向供货方收取进店费、上架费、信息处理费等“额外”费用,干扰商品条码的推广应用。
正规的条码都是十三位数,即EAN/JAN条形码
新办法对商品条码涵盖的范围做了调整,从原来的单指零售商品扩大到包括零售商品、非零售商品、物流单元、位置的代码和条码标识。
胡辽克建议广大消费者,在购买有条形码的商品时,首先要看清条码数列,目前国内正规的条码都是13位数,并且是以690到694打头,如果顾客看到的条码上不是这样开头的,就可能是假冒条码。同时正规条码大多是黑条白底,而假冒的就有红条白底等各种颜色。
目前,浙江省质监部门已经准备了一种新型检测商品条码真伪的仪器,近期将对杭州市场上使用的条形码进行一次抽检,以进一步规范商品条形码的使用,确护消费者权益。